儿童多动症的诊断标准是什么?
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主编的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手册第10版(即ICD10)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:研究用诊断标准中对多动性障碍的诊断标准及1986年第一届全国儿童多动症学术研讨会制定的诊断标准而订:
1、注意力不集中(至少具备下列6条):①常常不能仔细地注意细节,或在做功课、工作或其他活动中出现漫不经心的错误;②在完成任务或做游戏时常常无法保持注意力,往往有始无终 ;③别人对他讲话时常常显得没在听;④常常无法始终遵守指令,无法按时完成功课;⑤常常遗失生活必需品,如作业本、书、笔、玩具等;⑥常回避或极其厌恶家庭作业;⑦易被外界刺激吸引过去;⑧组织任务和活动的能力常常受损。
2、活动过度(至少具备下列3条):(1)双手或双足常常不安稳或坐着时蠕动;(2)不能静坐于自己的座位上;(3)常在不适当的场合奔跑或登高爬梯;(4)难于安静地参与娱乐活动;(5)表现出持久的运动过分,社会环境或别人的要求无法使其显著改观。
3、冲动性(至少具备下列1条):(1)常在提问未完时其答案即脱口而出;(2)在游戏或有组织的场合不能排队或按顺序等候;(3)经常打扰或干涉他人;(4)常说话过多,不能对社会规则做出恰当的反应。
4、以上症状均持续至少6个月以上。
5、7岁以前起病。
6、排除其他精神发育障碍性疾病,如孤独症等。